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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普法」划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按城市房的标准补偿吗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
「在明普法」划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按城市房的标准补偿吗


律师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这一条款并不意味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应一律参照城市房屋的标准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的多份相关判例,参照执行城市房屋补偿标准的前提是:征地机关怠于履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法定职责,若干年后已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原房屋所在地被纳入城市规划区。所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并不一定按590号令的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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