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鞍山市宋三带钢厂诉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征地补偿职责一案,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1月14日作出(2018)辽03行初2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有对辖区内在拆迁补偿程序中县、区级政府应承担的法定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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