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陈晨律师代理的卢女士与罗甸县人民政府、罗甸县龙坪镇人民政府、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占地行政纠纷一案,经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12月21日作出(2018)黔27行初441号行政判决,确认罗甸县人民政府对原告卢女士位于罗甸县龙坪镇新苑村涉案土地实施的强制占用土地及清除地上种植物、附属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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