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梁某某、密某某复议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纠纷一案,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作出二七政(复决)字[2018]25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确认被申请人于法定期限内未全面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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