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太原市段先生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拆除决定纠纷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10月9日作出(2018)晋01行终354号行政判决,判决驳回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上诉,维持原判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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