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未进行入户实地查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房屋价值评估公司需要安排专业的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实地查勘,对被征收房屋内外部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将附属物清单进行汇总。实践中,一些不太正规、专业的评估机构会省略这一步骤,直接根据征收方提供的一些房屋资料给出评估结论,或是对于附属物等事实情况出现疏漏,导致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偏低。简单地讲,若被征收人自始至终没见着上门入户评估的人,就收到了评估报告、估价单,那么这样的情形一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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