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得到任何答复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就属于行政不作为。在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经常会遇到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而迟迟得不到答复的情形。针对这种行政不作为可以以相关行政机关为被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此时应注意收集其向行政机关提出过信息公开,查处违法用地及建设申请的证据。一般通过EMS邮寄的方式申请,快递单上要写清楚所邮寄的内容,如“姓名+申请公开征地批复等相关材料”,“姓名+就某某违法用地、建设行为申请查处相关材料”;快递单上还需要写清具体邮寄时间。写好的快递单需要拍下清晰的照片保存在手机或电脑上,随时需要随时打印即可。邮寄后根据快递单上的快递号及时查询投递信息,已签收的截图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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