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形势下,大多数的养殖场拆除都是因为地方政府的征地拆迁需要而兴起的。当然,名义各有不同,近两年的养殖场拆迁,征收方大都是打着环保禁养的名义,但实质上却是在实施征收拆迁的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所以说,养殖场的拆除是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的。
但在实践中,随着近两年环保禁养政策的下发,各地陆续开展了养殖场拆迁的工作。然而由于缺乏关于畜牧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的法律明文规定,很多地方对养殖场进行拆迁时往往为了降低成本,通过种种理由和手段压低甚至不予补偿,很大程度上侵害了被拆迁的养殖场主的合法利益。
那如果仅仅是因为环保而实施的养殖场拆迁,就真的不补偿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所以,总体来说,不管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还是相关政策调整要求等原因,对养殖场进行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主都有权接受政府的搬迁补偿。
反之,如果征收方违法拆迁养殖场或者拆迁后不予被拆迁养殖场主的合法补偿,被拆迁养殖场主是可以提起复议、诉讼等法律维权救济的。
那关键点对于养殖场拆迁的补偿应该有什么补偿才合法呢?
简单概括的说,养殖场拆迁补偿主要有:
1、土地补偿
2、地面上附着物的损失。即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低。最低也是重建的成本价
3、停业停产的损失
4、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用;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本价;
4、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等。
最后,在明律师提醒:如果拆迁方以种种理由拒绝对被拆迁养殖户进行补偿,被拆迁人一定要留个心眼,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保留证据,积极主动进行维权,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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