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土地的征收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最有利于自己的补偿方式。
那被拆迁人到底是选择货币补偿好呢?还是选择安置房?
我们首先来看看二者的优缺点:
货币补偿:
优势:货币补偿最大的好处在于快捷、纠纷少、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如果可以拿到充足的货币补偿,被拆迁户可以选择符合自己对地段、朝向、面积等要求的房屋进行购买,不受任何限制;有能力的被拆迁人,也可用这笔钱进行创业、投资等,进行货币的再升值。
劣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该规定里涉及两个信息:一是补偿合同、二是情势变更。放到实践中来说就是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很可能会遇到拆迁方给的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这就涉及合同欺诈问题;再者就是会遇到签字拿钱后,房价上涨的问题。如果拿了拆迁补偿后,房价突然上涨,被拆迁人此时再维权,困难会相当大。
根据经验来看,要选择货币补偿,需要被拆迁人有一定的理财和投资能力,且有较好的市场眼光。或者有创业决策的这一类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
置换补偿:
优势:置换补偿最大的好处就在于有现成的安置房。理想的情况下,可以是几倍的比例安置,甚至还有一定的货币补助;还有,一般来说,产权调换房屋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所以选址房屋置换补偿是比较划算的;另一方面,如果被拆迁户的原来的房子地段比较好,交通很方便,要是可以选择原址还建,那还是很合适的,因为原址还建的房子毕竟是新房子,而且地段交通等优势也没有丧失。当然,这都是比较理想的情况。
置换补偿的风险相对于货币补偿要多一些,主要有:
(1)、安置房房子质量不合格、地段不符、面积不符等,跟拆迁方签合同的时候,约定的好了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朝向。可是交房的时候,不是位置比原来的偏,就是房屋面积小了,或者是朝向变了。拆迁方不按照当初约定的协议补偿的可能性很大。
(2)选择了产权调换,一旦房子被拆迁,这就意味着被拆迁户在一段时间内将没有自己的房子居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般拆迁方会给被拆迁户一定数额的过渡费让被拆迁户自己租房住。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个过渡费够不够租房?租的房子够不够一家人居住?过渡费能否支撑到安置房建好?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考证的。
综上,被拆迁人原房屋的各种因素都比较好,补偿价格理想或者自己资金不足,不足以另购房屋的这一类人,可选择房屋的置换补偿。
那么,对于你来说,是选择货币补偿合适,还是选择置换补偿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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