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式选择。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法定的是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实践中又被演绎出一种“购房券”或曰“房票”的形式来。无疑,每一种形式都是有利有弊,被征收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妥善选择。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不要被征收方所提出的“引导”政策所影响,这种引导都是为了满足征收方的需要的,对被征收人一方而言很难有什么益处。譬如你本来就有在市中心解决子女就学的需求,那么要求回迁安置几乎是必然的。
一句话应对:听自己的,别听别人的,如果不让选,就及时依法维权。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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