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金。
奖励金本来是用来奖励那些愿意尽早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的,有其法律和政策上的依据。但实践中各种“捆绑式”奖励金——将某一户的奖励与整个单元甚至整栋楼的奖励捆绑在一起,对旧城区改建的意愿征询环节设立奖励金,或对补偿安置方式的不同选择设立奖励金,都可能构成对被征收人补偿权益实现的较大影响。此时的奖励金就显得有些不单纯,被征收人不得不谨慎识别、理性选择了。
一句话应对:奖励金和补偿比起来永远是小头,不确定就先不要拿。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免费咨询电话:
拆迁律师:400-1835-600
北京拆迁律师:400-18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