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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上百名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体旁听本所梁红丽律师代理的诉省政府征地拆迁案件

摘要:导读: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报道,2018年5月9日下午,包括60家市直及省部属驻肥单位齐聚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旁听由在明拆迁律师梁红丽代理的一起涉征地拆迁补偿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
合肥市上百名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体旁听本所梁红丽律师代理的诉省政府征地拆迁案件

导读: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报道,2018年5月9日下午,包括60家市直及省部属驻肥单位150余名公务员的300余人齐聚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旁听由在明拆迁律师梁红丽代理的一起涉征地拆迁补偿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在明拆迁律师为行政法治领域的普法宣传教育做出了切实的贡献……


这是一起安徽省马鞍山市某村9户村民诉安徽省人民政府(下文简称“安徽省政府”)、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下文简称“马鞍山政府”)的案件。2017年10月25日,原告以被告马鞍山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违法为由,向被告安徽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撤销该方案。同年12月24日,安徽省政府向原告等人邮寄送达《复议决定书》,确认补偿安置方案违法,但却并未撤销。原告不服该复议决定,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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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认为被告马鞍山政府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实体、程序违法,应当依法撤销,但被告安徽省政府并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其依法予以撤销。


梁红丽律师指出,本案补偿安置方案并未依法进行广泛公示,属于程序严重违法情节。原告等9户居民并未在所谓的公示期限内获知补偿安置方案内容,而是在居住区面临征收后,才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得知本方案。被告马鞍山政府指出的被征地村民对此方案无异议的说法并不属实。实际上,原告并未参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过程,更未明示对方案的认同。被告马鞍山市政府在征地过程中违法剥夺原告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情节。而被告安徽省政府已确认该情节属于程序轻微违法不当,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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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同时,本案的补偿安置方案还存在安置补偿费用过低的问题,不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属于安置方案实体违法。第一,每亩土地的征地费用为44400元,以平均每平米66元的价格,将每户拥有三十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征收,过分低于土地的实际价值,损害包括原告在内的所有被安置人员的权益。第二,安置费用过低。将农户转划为城市居民户后,应当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待遇。就本次征收而言,被告马鞍山市政府依据2005年制定的《马鞍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标准,对原告等征地农民进行有别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区别对待,标准过低,缺乏公平、公正。


此外,本案还存在其他可能损害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其他违法情形,例如,对已划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未依据590号令的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补偿等。梁红丽律师在庭审中一一指明了这些违法点,并与被告省、市政府的出庭人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质证、辩论,赢得了旁听群众及被征地农民的一致赞誉。


据悉,此次旁听活动由合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市中院共同组织,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其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当天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公务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直观感受到法律权威和司法公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治素养,依法履职,为法治合肥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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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梁红丽律师表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目的之一就是持续地对“官”“民”双方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庭审中行政诉讼程序设置的展现和具体案情的论辩,实现对行政法治化的指引和教育,切实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老百姓谋福祉。在明律师将继续为这一长远目标做出坚实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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