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拆迁,叫冷暴力拆迁。
不开拖拉机不动粗,只管把拆迁协议往你面前一放,签了万事大吉,不签就赖在家里,完全一副“耗不走你算我输”的架势。
在明拆迁律师就接过江苏如皋的一个案子,整整24小时,几个拆迁队的大汉在被拆迁人家里赖着不走,油盐不进。被拆迁人陈先生一家人被堵在家里出不了门,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拆迁一方死猪不怕开水烫,被拆迁一方全家很惆怅。这种局面该怎么应对?在明律师这里告诉大家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我们可以报警。
“赖在被拆迁人家中不走”的局面,其实已经形成了一个僵局,被拆迁一方似乎只剩下两种选择——要么乖乖滚,要么发发狠。滚是不可能的,狠也是不理智的行为,在明律师也不建议用这样的形式来解决问题,暂且不说以暴制暴的方式能不能制住拆迁一方大汉,即便制住了但又不慎造成了人身伤害,对于被拆迁一方而言是得不偿失的。
破解双方的僵局,要么一方退让,要么寻求第三方的帮助。而此时寻求第三方帮助的最好方式就是报警,因为在大多数拆迁“冷暴力”中,拆迁方往往会对被拆迁方进行各种威胁,甚至是对被拆迁方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这就已经对被拆迁方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
根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危及公民人身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也就是说,对于拆迁方的无赖行为,警方是有义务进行处置的。
第二,保存报警、处警等相关证据。
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希望全世界的警察都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守卫者,但现实往往很残酷,警方不作为的案例并不是没有。很多被拆迁人虽然多次报警求助,最终也是无济于事。
在如皋的案件中,陈先生一家曾经报警求助,民警也来了,但是并没有对拆迁方的无赖行为进行劝阻,也没有采取任何解救措施,只是了解情况后就匆匆收队。拆迁方和警方之间有没有利益勾连,我们无从猜测,但民警这样的处警方式,无疑是一种不作为,也是对拆迁方无赖行为的一种放纵。
此外,从现实司法裁判来看,由于许多被拆迁人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起诉警方的基本都是败诉,法院总能为警方在履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方面找到“有利的证据”,证明警方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所以,我们在报警时必须要留一个心眼,用电话录音等方式,尽可能保存报警、处警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进行维权时所用。
第三,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法律帮助。
如果遇到了拆迁方无赖,警方又不作为的极端情况,那么寻求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可能是最快逃离困境的一种维权方式。因为被拆迁方一家被困在家中,即便有千般手段也发挥不出来。而在外的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可以动用的法律手段就比较多了。
在如皋的案件中,我们在接到求助信息时,第一时间让陈先生再次拨打110,并录音保留证据。随后,我们又向当地如皋市公安局寄发书面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向当地公安再次寻求救助。第二天,我们又向如皋市人民政府寄发了《律师联络函》,向当地政府如实反映陈先生一家被违法逼签的状况。经过多重努力,陈先生一家的困境最终得以解除。
在拆迁方从陈先生家撤走后,我们还向法院起诉当地公安,由于证据保存较完备。法院判决确认当地公安未依法履行处警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为陈先生下一步的维权奠定了基础。
律师提示
最后,在明拆迁律师想提示广大被拆迁人,面对拆迁方耍赖、花式逼迁等难题,一是要有强大的内心,做好充分的心理层面和精神层面准备,不要被一时的困难吓倒而选择妥协,记住笑到最后的人才笑得最好;二是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利用法律武器来打压违法征收方的嚣张气焰,为自己的协商谈判赢得时间和空间。类似的“赖在被拆迁人家中不走”的近乎流氓的行径,在明律师将与广大被拆迁人一起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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