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陈晨律师代理的河北邢台冯先生与邢台市桥西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纠纷案,经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2018)冀0582行初10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被告邢台市桥西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出的邢西拆字(2017)K00117号限期拆除通知书,委托人冯先生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