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张琨、刘博韬、宋晓峰三位律师代理的鲁某诉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违法一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3月8日作出(2018)苏01行初《行政判决书》,认定被告所作的信息公开答复违法,并责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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