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聂荣律师代理的杜先生诉被告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政府确认行政征收行为违法一案,经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18年2月7日作出(2017)赣02行初20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撤销被告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政府2017年3月1日作出的珠府发【2017】11号“关于对景德镇市珠山区陶阳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中将原告该房屋列入征收范围的部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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