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聂荣律师代理的郑先生诉被告江山市双塔街道办事处乡政府行政强制一案,经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17年12月6日作出(2017)浙0802行初23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确认被告江山市双塔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双塔街道【2016】168号《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