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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国司法的“和力量”
在明客户端
03月27日
16:39
咨询专业律师
青砖黛瓦,石纹斑驳。
安徽省桐城市六尺巷,清冽的空气里涌动着早春的暖意。
300多年前的“让墙”故事,一段相互礼让、以和为贵的佳话,伴随着中华文脉绵延赓续、生生不息,化为流淌在岁月里的温情与智慧。
“我们的祖先曾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化,而‘和合’文化正是这其中的精髓之一。”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深刻阐述,这种“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是我们民族所追求的一种文化理念。
从“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到“和而不同”的处世哲学,从“天人合一”的宏大思想再到“协和万邦”的外交智慧,璀璨的历史长河中,“和合”这一独特的东方智慧深深植根于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引领中华民族朝着和谐共生、美美与共的理想彼岸前行。
在赓续历史文脉中推进文化创新,在传承中华文明中推动文化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文化传承发展的内在规律,作出了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论断,激活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和合”,不仅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更是现代社会中化解矛盾、寻求共识的精神指引。
2024年10月1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六尺巷,重温张吴礼让典故。汲古言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内部矛盾要用调解的办法解决。六尺巷体现了先人化解矛盾的历史智慧,要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场所,发挥好中华民族讲求礼让、以和为贵传统美德的作用,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
求大同,行大道。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下,人民法院从经过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传统文化中汲取司法审判智慧,以“和合”文化作为定分止争的价值追求,将调解贯穿于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全过程、各环节,以调促和,以调息讼,以调止争。
不仅仅是纠纷的终结,更是沟通的重启;
不仅仅是对立的弥合,更是关系的重建;
不仅仅是矛盾的化解,更是人性的重塑;
不仅仅是冲突的平息,更是文明的赓续。
(一)
和合之力,在和睦相处、和合相融,以共情化隔阂,以法理明是非
漫长的七年终于过去了。
2016年,合作多年的劳务分包人郭某某、周某与西藏某建设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彻底翻脸。从一审到再审,从本诉到反诉,矛盾愈演愈烈,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诉讼双方为远房亲戚,前期互相帮衬,合作基础良好,矛盾升级中多有赌气成分……”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提审后发现,这不仅是法律争议,更是一场“信任崩塌”的困局和“情与理”的撕裂,若简单判决,矛盾或将继续发酵。
从“解心结”入手,合议庭法官们将调解作为破题的关键。
一步步捋清案件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层层消弭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一点点建立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在一场场“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过程中,七年纠缠,一朝化解。
从矛盾的漩涡中走出,一个“新世界”在他们面前生长。
五千年文明泱泱,“和”是调和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遵循。
从《尚书》“协和万邦”、《易经》“保合大和”、《国语》“和实生物”、《论语》“礼之用,和为贵”、《中庸》“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到现代社会倡导的人际交往“心平气和”、经商办企“互利合作”、解决矛盾“以和为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字贯穿古今,承载着中华民族对和谐的不懈追求。
民生案件多为家长里短的“小事”,却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当事人间的嫌隙,往往源自日积月累的琐碎摩擦、利益纠葛或观念碰撞,一纸判决虽能明辨是非,但未必能彻底消弭纷争。
上诉、申请再审、信访投诉、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表面上看是当事人不服从裁判,深层次原因是思想上的疙瘩没有解开,纠纷引发的不满情绪没有被化解,甚至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演变为对法院的不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没有了“感受”,公正司法就失去了落点。当事人只有在倾诉、聆听、反思中,逐渐放下成见与戾气,把情绪摊开,把事情理顺,矛盾坚冰才能一点点消融,紧张关系才能一步步缓和。
调解,这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就是开启这扇通往共情与和解大门的金钥匙。
知所从来,方明所去。古老的中华大地上,调解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
早在西周时期,官方就非常重视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将调解作为处理争讼的首要方式。《周礼》记载,若有争讼(斗怒)者,先说合,即“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就诞生了以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主要手段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把走群众路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新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被广泛用于审判活动的各个阶段。
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民事审判工作方针,调解结案成为处理民事案件的普遍方式。时隔八年,这一方针又被拓展为“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的“十六字方针”,指导了之后20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发挥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迈进,调解制度也随之发生变革。
1982年我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颁布试行,“调解为主”被修改为“着重调解”。而1991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自愿”“合法”确立为民事调解制度的基本原则,调解不再是民事审判的必经程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解工作。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再次高度赞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强调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这条路,以定分止争为追求。
定分是前提——依法办案、解决案子,止争是目标——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体悟到司法裁判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共情共鸣,发自内心认可法院、认同裁判、息诉服判,从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定分不易、止争尤难。
2024年12月的一天,户外寒意凛凛,最高法民四庭内却涌动着融融暖意。
一面写有“司法为民、情暖人心”的锦旗、几封法律援助律师饱含深情的信函,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位司法人员。
这背后,是一场跨越十一年的正义守护。
时光的指针拨回到2013年6月,邓某某踏上一艘香港籍轮船,开启了海上工作之旅。可到了同年8月,无情的病魔便缠上了他。无奈之下,邓某某结束了工作。
经核算,船东还拖欠邓某某1.2万元工资以及相关的交通、医疗费用。但船东是香港公司,邓某某无从联系。2024年,长期患病、经济窘迫的邓某某终于鼓足勇气,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他的诉求。
“邓某某不远千里跨省起诉,只为追讨十年前一个月的工资,背后是家庭的困境和多年来积攒的委屈。”再审立案后,经验丰富的最高法民四庭法官李伟判断,简单驳回再审申请,不仅无法化解矛盾,还可能让矛盾进一步激化。
“不能因为案件标的额小、原审裁判没错,就忽略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合议庭法官深知,定分止争不仅需要依法裁判,还需要用当事人能听懂的语言,义正辞严讲“法理”,循循善诱讲“事理”,感同身受讲“情理”,给老百姓一个有理有据、可感可知、令人信服的“说法”。
经多次与援助律师沟通,商讨调解方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邓某某撤回了再审申请。
司法的答案,永远是“人”——解开个体的困境,才能筑牢社会的公平之基。
因遭遇违法强拆索赔8800万元,生效判决赔偿650万元,面对巨大的鸿沟,从花甲到古稀,刘德利为房屋拆迁补偿奔波了十年。
“胜诉不息诉,这在来访的案件中并不多见。”时任最高法四巡副庭长杨永清发觉这个案件不一般,“对于信访人,我们不以劝回为目的,而是向前一步,实质性化解纠纷”。
作为刘德利案的承办人,四巡法官李勇明白,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不能仅靠四巡一家,需要湖北地方党委、政府和法院的协同发力。
2023年6月以来,四巡和湖北地方党委政府、三级法院共同努力,五次会商、六次调解,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刘德利从情绪的漩涡中冷静抽身,以理性视角看待问题,一揽子化解刘德利兄妹历时十年、胜诉后仍重复上访的积案。
法律,绝非束之高阁的冰冷条文,它从人民生活的土壤中萌生,理应厚植人文关怀,带着烟火温情回归民众。
2024年盛夏的一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收到了来自双方当事人的两封感谢信。
纠纷十余年,三载诉讼路。因合伙生意出现问题,伍锋和廖民两个老同学反目成仇,不惜拖着病体,在花甲之年对簿公堂。
案件进入再审,最高法民二庭承办法官张丽洁下定决心:想办法实质性化解纠纷。
伍锋忘不掉:为了搞清楚他的真实想法,张丽洁走下高高的审判席,坐到他身边,聊过往、聊家庭、分析案情和利害。
廖民的妻子胡玉兰忘不掉:询问结束后,自己因为需要补充材料,去了一趟外面的文印店。返回时,临时门禁已经失效。晚上八点多,最高法办公楼里仍然灯火通明,张丽洁从夜色中奔跑而来为她开门。
“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我愿意认真聊一聊,走进双方当事人的世界,理解他们的心思。”张丽洁说。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
守心,就要换位思考,以百姓心为心,以“如我在诉”意识,挖掘出那些隐藏于细微言行、间接证据背后的真实情境和当事人内心真实的利益诉求,甚至是暗藏诉讼请求之外的“隐性诉求”,让每一个具体的“人”被尊重、被看见、被倾听、被理解。
调解成功后,伍锋和廖民认真地把一句句心里话写在了感谢信里:
“我亲身感受到,张军院长关于‘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讲话精神已经实实在在落实到了司法实践之中……”
“这一结局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典范……”
“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在2025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暖心的话语,道出了对人民最深情的牵挂。
从单纯关注“案子结没结”转向更加重视“问题解没解”,从依法裁判解“法结”,到释法说理解“心结”,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深刻洞察与精准把握,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实践。
(二)
和合之力,在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以合作促和解,以新机破危局
和合不是没有差异、矛盾和冲突。
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表明,一个国家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往往要经历一个社会矛盾和风险的高发期。五千年的文明大国、46年的改革开放,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从封闭型社会到开放型社会,飞速发展的历程,必然是一个机遇不断涌现、问题层出不穷,传统的痼疾、时代的难题叠加交织的过程。
同样是征地拆迁,被拆迁户希望能获得高额补偿,开发商则希望在遵循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控制成本;同样是直播带货行业规范,平台对一些新兴的直播营销方式持包容态度,消费者则期望平台能加强监管;同样是商标侵权界定,品牌所有者希望对侵权行为的界定更加严格,一些小型企业或创业者则认为过于严格的界定会限制自身的发展和创新。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权利意识增强,各种利益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入人民法院。2024年全国法院收案4600余万件,是2014年的3.4倍,更是1984年收案194万件的23.7倍。
“诉讼爆炸”并非案件数量的简单累加,背后伴随着纠纷结构的复杂演变。“家长里短”式传统纠纷,在时代浪潮下呈现出全新特征,金融商事、海事海商、涉外涉网、新兴业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新类型纠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仅类型新,且关联性强、群体性突出,大大增加了化解难度。人民法院压力之大、挑战之多、责任之重前所未有。
如何认识矛盾,决定了如何解决矛盾。
面对我国向着高质量发展爬坡过坎必然经历的阶段性问题,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出现的实践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站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高度,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强调要“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
这启示我们,矛盾和冲突并不意味着危机,关键在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寻找矛盾化解、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事物发展。
2017年,山东某橡胶公司的车间里机器轰鸣,中日股东之间却暗流涌动。中方股东跃某胶带公司发现,合资公司的产品正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源源不断流向日方母公司横某株式会社的仓库。
“这样的关联交易,合资公司的损失谁来担?”中方股东愤然将日方股东优某橡胶公司及其母公司告上法庭。
优某公司却抛出一纸合资合同:“合同写明了争议必须仲裁,法院无权受理!”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维持原判。中方股东不甘心,一路将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此案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博弈,更关乎一家合资企业的生死。了解到中外双方股东均具有继续合作的意愿,最高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决定将“解决问题”作为根本,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从潍坊到东京,从申请再审到撤诉,从仲裁条款争议到生产线重启,司法没有止步于“驳回起诉”的程式化裁决,而是穿透合同条文,释明我国法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权益保护、股东代表诉讼机制、仲裁协议等相关领域的规定,锚定双方未来长远利益,以合作共赢冲破零和博弈。
法官看的不仅是法条,还有机器能不能转起来、工人有没有饭吃。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自古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看到一个多元并存的世界,主张和而不同、互学互鉴。正如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在差异中寻求和谐,于对立中促成统一,是“和合”文化在社会领域的体现。它提倡在尊重事物多样性和差别性的基础上,寻找彼此之间相互合作、互利共生的可能性,挖掘出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求同存异,相异相依、相异相济、相异相和、相异相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达致更高层次的和谐统一。
这是一张定格在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庭的瞬间。
随着快门落下,“法庭上见”的王刚、胡勇、于寅的手紧紧交握在一起。
三位归国科研人员,一项涉生物医药领域前沿技术,长达两年多的专利权权属纠纷等系列案件……从“并肩作战”到“分道扬镳”再到“对簿公堂”,三人坦言,倍感煎熬。
面对知识产权纠纷中常见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局面,个案裁判尽管简单直接,但往往不是“最优解”。了解到各方对于尽快解决纠纷的强烈愿望,以及相关技术在医药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地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坚定了“调解优先”的审理思路,亲赴两家公司所在地深圳,开展实地调查。
2024年12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此案,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法庭通过一揽子调解,实质性化解了各方当事人多个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为各方解除了科研道路上的羁绊,也为我国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提供助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广良说。
“我切实感受到,调解是化解矛盾、解决争议最富有成效的方式。”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王麒表示,法院办理案件需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意识,把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作为目标。
事实证明,调解是深刻洞察社会发展内在肌理的客观选择——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在法律的坚实框架内,通过深入剖析事实真相、着眼于当事双方未来长远利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历史的辩证,体现在人们对解纷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中。
作为法治现代化进程中“规则之治”与“自治之治”的统一,调解在全球范围内早已被纳入法治体系,美国《联邦仲裁法》明确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日本《民事调停法》将调解作为诉讼前置程序,欧盟则通过《调解指令》推动跨境纠纷调解……
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看来,法治的内涵,不仅涵盖严格的法律适用,更包括纠纷的有效解决与社会秩序的维护。调解在国际上的广泛应用既体现了调解自身的适应性和优越性,也彰显出世界各国在追求高效、人性化纠纷解决机制上的共同愿景。
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广泛邀请社会第三方参与调解,多元化解纠纷,高效化解纠纷。
然而,在调解与判决这两种司法手段的运用过程中,需要精准把握其中的平衡。应调尽调,当判则判。既不能为调而调,以判压调,以拖促调;也不能为判而判,只求结案了事,草率下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矛盾处理是一个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一个基础性工作。解决问题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老百姓都能够顺心满意,我们这个国家才能越来越好。
无论是调还是判,问题得到实质解决,对于当事人而言,这就是最大的“和”。
(三)
和合之力,在和平稳定、和实生物,以法治固根本,以合力促发展
在人类文明的马拉松中,“现代化”的脚步从未停歇。
现代化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增加、经济格局的重塑,它也是一个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升华。
回首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风雨历程,无论是挽救民族危亡的团结一心、共克时艰,还是一穷二白建国的和衷共济、协同奋进,抑或是改革开放浪潮下的兼容并蓄、融合创新,“和合”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始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厚文化根基和强大精神动力。
今天的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今天的中国,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央。14亿多人口大国迈向现代化,每一步前行都涉及众多领域的协同共进与复杂多元的利益诉求。
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贫富差距在悄然拉大;经济增长速度显著提高,可对资源环境的过度透支已难以为继;物质需求逐步得到满足,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渴望却愈发强烈;与国际交往日益密切,各类风险考验却变得更加复杂难料。在时代浪潮中的普通民众,不仅期待公平正义实现,更渴求以优质、高效、便捷、多元的方式实现。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一个占世界近五分之一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如何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如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如何彰显人的价值增强人民的福祉?又如何保证基本的理性标准和文明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的现代化既是最难的,也是最伟大的。”这一论断背后,蕴含着对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复杂局面的深刻洞察,也让我们意识到,越是不确定性难预料,就越要讲政治、顾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深刻革命的大局中,精准定位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结合点,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从“和合”文化视角审视,中国式现代化是追求包容发展的现代化。它倡导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将整体利益纳入考量;同样,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也决不能忽视个体权益。
有人说,中国最难的事情就是拆迁。在复杂的利益格局中实现合法拆迁、和谐拆迁,考验着司法的智慧与耐心。
2025年除夕夜,郭某站在新居的阳台上,望着远处璀璨的灯火,不禁想起一年前,一大家人住在棚户区里,因安置房分配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的情景。
因北京市通州区棚户区改造,2018年,通州区张家湾镇梁各庄村搬迁工程启动,引发30余起继承纠纷。郭家的情况最为复杂——已故的父母留下7个子女,4套安置房牵扯三代人,连外孙女孟某橙的份额都成了“火药桶”。
判决能界定权利义务,但调解是用法律的逻辑编织人情的故事。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决心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并选派徐明祺、金绍育、田小雨三位法官就地调解化纠纷。
巡回调解当天,气温直逼40摄氏度,梁各庄村解纷联络站里人头攒动。
从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到梁各庄村搬迁政策的解读,再到类似案件的处理经验,6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全村30多起涉搬迁继承纠纷得以一揽子化解。
翻开一份份调解书,字里行间多是“建议”“协商”“互谅”等词汇。在三位法官看来,调解就像“社会修复术”——当拆迁安置纠纷撕裂亲情、遗产分配割裂手足时,法官既要当“外科医生”精准切除病灶,也要做“中医”慢慢调理元气。正如徐明祺说的:“不仅要‘案结’,更要做到‘事了’。”
从“和合”文化视角审视,中国式现代化是追求平衡发展的现代化。它关注公平也兼顾效率,致力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2023年4月,一则消息在资本市场引发轩然大波。
因在证券发行文件和年度报告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虚假内容,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7000余名投资者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在证券市场中,中小投资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如此大规模的群体性纠纷,上海金融法院迅速意识到,如果走传统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加剧各方矛盾。
合议庭秉持“惩治首恶”和“实质解纷”并重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同时兼顾各方责任轻重、偿付能力、行业声誉、后续追偿等种种因素,以和解方式化解纠纷。7195名投资者获得了2.8亿余元的全额赔偿,实现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有效控制证券市场风险之间的平衡。
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看来,和解能够避免刚性判决的负面作用,既使投资者获得一定的赔偿,同时又避免被告破产倒闭和市场退出,是证券集体诉讼的更好出路。
蓝天、碧水、青山、绿地……是现代人时刻向往的梦中家园。从“和合”文化视角审视,中国式现代化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它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短视发展模式,突破单纯追求GDP增长的局限,体现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中国智慧。
2024年元宵节刚过,大街小巷依旧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中。一起生态补偿职责案的原告袁某和被告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临安区政府,分别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去了锦旗和感谢信,为这个料峭的初春增添了几分暖意。
袁某的人生,曾被一块林地束缚了十年。
2014年,他满怀憧憬地向临安区天目山镇严家村承包林地,开展林地耕地改造。未曾想案涉林地区块被纳入富阳区水源保护区范围,前期投入的大量资金打了水漂。
多年奔波始终无果,负债累累的他向杭州中院提起行政补偿诉讼。立案后,杭州中院积极组织富阳、临安两地召开协调会,用“调解”这把精巧的钥匙,不仅解开了袁某多年来的心结,也打开了政府部门与民众之间的信任之门。
今天的世界,各国发展环环相扣。从经济全球化的深度融合,到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的迫切需求,每一个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竞争、分歧、矛盾、冲突,怎么处理?考验智慧,彰显格局。
从“和合”文化视角审视,中国式现代化是追求和平发展的现代化。它主张民胞物与、协和万邦,相互尊重、和衷共济、和合共生。
2024年4月,福建罗源水域,一场突如其来的碰撞让两艘轮船深陷漩涡——外籍商船与中方货轮在航道交会时相撞,船体受损,货物滞留,双方因赔偿金额争执不下。外籍商船代理人急切地赶往厦门海事法院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请求提前介入:“我们真的等不起了!货物再耽搁几天,损失就大了!”
厦门海事法院涉外庭副庭长俞建林深知这类涉外案件的敏感: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扣船、取证、跨国审理……耗时动辄数月,而眼前的外轮已“伤不起”。俞建林迅速联络福州的海事调解机构,一场与时间赛跑的调解拉开帷幕。
“双方都觉得自己占理,但海事纠纷讲究的是‘责任切割’。”俞建林和中心调解员先明晰事故双方的碰撞责任,再对比同类案件的相关赔偿标准,然后释法析理,促使双方打破僵局,达成和解。这起极可能涉及扣船和诉讼程序的涉外船舶碰撞纠纷,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便尘埃落定了。
“乌云”消散,航程重启。在外籍商船代理人看来,调解是止争,但更是止损,“诉调对接中心提供的海事司法服务普惠平等、优质高效,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潮起潮落,罗源湾恢复了往日的繁忙。这场“闪电调解”背后,是厦门海事法院打造的全国首个国际海事纠纷一站式平台。
多元解纷,既是中国司法的智慧,也是对“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践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近年来,从首次在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中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开展调解,到探索“专业指导﹢以外调外”涉外解纷模式,中国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2024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升级版上线。“当事人通过‘一站式’平台既可以快速找到专业规范的商事调解组织,又可以全流程在线参加调解服务。”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说,“‘一站式’平台加强了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和人民法院的衔接,非常高效便捷。”
在党中央高瞻远瞩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棋局中,司法审判事业被赋予了更为开阔的国际视野与格局担当。“东方经验”不再仅仅局限于国内的法律框架与社会语境,更放眼全球,应对跨国司法协作中的复杂问题,为世界法治文明的发展贡献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我吸川上流,君喝川下水”,守望相助方能“彼此共甘美”。20世纪30年代,英国哲学家罗素来到中国,写了《中国问题》一书。他说:“中国至高无上的伦理品质中的一些东西,现代世界极为需要。这些品质中我认为‘和气’是第一位的。”
“人类应该和衷共济、和合共生,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向不断迈进,共同创造更加美好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尊重文明多样性的基础上,以宽广的眼界和博大的情怀,为人类社会应对风险挑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也成为我们今天直面矛盾化解纷争的源头活水。
(四)
和合之力,在以和为贵、和谐有序,以良法促善治,以善治促无讼
2024年深秋,长三角文旅消费市场持续“热辣滚烫”,上海某大型商圈内游人如织,桂花糕的甜香与吴侬软语的吆喝声交织成独特的市井画卷。繁华背后,一场“商标风波”正起波澜——日本某公司一纸诉状,将商圈内五家售卖假冒卡通周边的小店告上法庭。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屈丽娜翻开案卷,眉头微微蹙起。她清楚,一纸判决容易,但商圈一旦被贴上“假货集散地”的标签,损失的何止是商户?另一边,日本某公司的权益又岂能置之不理,到底该如何破题?
犹豫之际,她打开了多元解纷案例库,搜索一番后,屈丽娜发现,案例库中入库编号“D2025-161-1-487-148”和“D2025-463-1-160-003”两个案例很有参考价值。
“两个案例都引入了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他们对纠纷争点把握更为精准专业,法院做实指导调解职能,矛盾双方更容易达成一致。”随即,屈丽娜抓起电话,拨通了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科:“这案子得‘两条腿走路’——你们主攻调解,我们做好司法兜底!”
很快,专业调解工作组组建完成。调解员从侵权行为的方式、后果、销售规模、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等方面入手,梳理相关案情,核算赔偿金额……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科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着司法确认书盖章落定,店铺当场支付赔偿款,并清空所有侵权商品,前后仅用5天就成功化解了该起涉知识产权商标侵权纠纷,另外四起案件也用“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
2024年5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20家单位共建涵盖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解纷案例库,针对群众生产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纠纷,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可行方案和有效路径。2025年1月22日,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并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案例库帮我们打开了思路,对于法官来说,案结事了比任何优秀判决书的写作都更有成就感。”屈丽娜深有感触。
适应现代法治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尊重人民群众自由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权利,多元解纷恰恰是中国传统的和谐理念与现代社会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机融合。
一个和谐社会必定是有序的社会,一个有序的社会必定是解纷机制运转高效、少讼无讼的社会。
中外历史上,人类从未停止对和谐社会的美好追求。
两千多年前,孔夫子奔波于各国都城,一心追寻天下为公、和谐仁爱的大同社会;孟子周游列国,宣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遥远西方的古希腊城邦雅典,柏拉图也在构想着一个幸福的“理想”之国;近代西方,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在法国倡导“全世界和谐”,欧文于美国践行“新和谐公社”……
尽管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构想各有差异,但都是对所处时代困境的深刻回应,对和谐社会这一永恒主题的持续追问与不懈探索。
“礼之用,和为贵”。在以农耕文明为根基的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基于血缘、地缘、亲缘关系生活在一起,形成以熟人交往为主的熟人社会,建立了互帮互助的熟人秩序,长辈、族长依据世代相传的礼俗惯例裁断是非,这既是对人情关系的维护,也是“无讼”理念落地的日常实践。
历经岁月沧桑,“无讼”理念蕴含的对和谐人际关系的珍视、对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的重视,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当代价值。
2020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明确为中华法系中值得我们传承的优秀思想和理念。
以“无讼”为治理最高境界,“非诉”为治理优先方式,“案结事了人和”为基本目标,这是破解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时代命题的必然选择。
仲夏的江南,烟雨朦胧。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江溪人民法庭第32期“跟班学习”培训正在进行中。
顾陆炜是江溪街道中海社区的一名专职网格员,也是这次“跟班学习”的学员之一。临近结业,培训班要求每位学员在法官指导下化解一个社区纠纷,当一次“编外法官”。
顾陆炜的考题是一起小区业主房屋漏水纠纷。
拿着这道考题,顾陆炜打开笔记本,将法官讲解的解纷要领和注意事项又看了一遍,在江溪法庭法官陈莹的指导下,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和难点,理出解纷步骤,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当事人老刘和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现场调解纠纷。
房屋漏水,责任在谁?眼看双方火气越来越大,越吵越凶,顾陆炜想着指导法官陈莹说的,遇到双方情绪对立时,一定要安抚情绪,让他们都心平气和一些。于是,他笑道:“发脾气是本能,把脾气压下去是本事。”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眼看双方又要谈崩,顾陆炜赶快给陈莹打电话。陈莹告诉他,受损方主张损失数额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并负有举证责任。
见顾陆炜说得有理有据,老刘和物业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
一道考题做完,回想起来,顾陆炜运用了“跟班学习”时学到的现场勘察法、群众工作法、情绪舒缓法、类案比对法等解纷方法,他感到,以后化解纠纷更有信心和底气了。
审判工作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紧密相关。把“抓前端、治未病”这个更为根本、更为重要的作用发挥出来,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形成多元解纷合力,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全国调解员调解实务培训工作4季37场,累计培训人员达78.8万人次。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重大部署。
2024年,全国法院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案件1218.2万件,同比增长1.5%,约四成通过调解方式在前端实质化解。“总对总”合作单位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行调解纠纷12.32万件,同比增长183.58%,自收案件调解成功率79.12%,同比增加10.36个百分点。
一个个数字,于时代是波澜壮阔法治进程中的航标与注脚,于个人是历尽千帆后收获的希望与安稳。
如今——
西藏某建设公司的新项目工地上,郭某某的施工队再度忙碌了起来;
山东某橡胶公司车间里的机器声依旧轰鸣,中日股东的手握在了一起;
邓某某的身体状况逐渐稳定,家庭经济状况日益好转。他觉得,现在的生活,满是烟火气,也越来越有味儿;
告别十年维权路,刘德利搬进了新居。他时常想起最高法四巡法官说的话,“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从前”。
……
这是“他们”的故事,也是“我们”的故事,各有不同,却分外相似。
天地合则生,人人和则顺,社会和则稳,国家和则兴,世界和则宁。
历史大势浩浩荡荡,人类命运休戚相关。所有的故事都在告诉我们:司法裁判的最高境界,从来不是简单的胜败之争,而是以“和合”之力让公平正义在人与人相互理解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绽放出绚烂的人性之花。当尚和合、求大同成为中国司法的价值追求,哪怕距离再遥远、过程再艰辛,“和合”都将是纠纷解决的必然追求,也是人类社会最温暖的——归宿。(人民法院报 记者 李阳 王贺)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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