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征收拆迁,已成为当下的一个大趋势。随之而来的征收拆迁纠纷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扩大化的特点。在所有这些纠纷中,其直接的导火索都在于被征收人不配合征收方的征收拆迁措施。
实践中,被征收人不配合征收拆迁,其根本上的原因还在于征收补偿费用偏低,被征收方不满意,进而抗拒征收拆迁的相关行政手段,以达到维权的效果。但是,对房屋的拆除,是征收方势在必行的行动。对于不配合征收拆迁的被征收人,拆迁方自然会采取各种措施,以达到拆除房屋的目的。
那在被拆迁人不配合征收方的拆迁行动时,征收方在实操中都可能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下面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根据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为您娓娓道来。
一、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这种方式是比较正当的行政手段了。征收中的司法强制执行主要是指被征收人不履行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义务,征收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搬迁义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通过法院下发《强制执行裁定》,后由法院的相关人员执行房屋的拆除行动。
司法强制执行,从程序上来说,是合法合理、正当的行为。但在实践中,征收方通常并不能找出能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的有力依据,所以这在征收拆迁的现实情况并没有常用到。
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这在征收拆迁的实践中是最为常见的。征收拆迁中的行政强制执行主要是指征收方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被拆迁人,依法强制履行房屋拆除的义务。其表现形式是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下发《强制执行决定》。
被拆迁人在此要注意的是:征收方常常会以行政强制执行为由进行行政拆迁,进而侵害到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早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介入,防止征收方的行政拆迁。
三、非法拆迁
这也是征收拆迁实践中比较常见的现象,是对被征收人利益侵害最大、最直接的征迁手段。这里的“非法”表现在没有经过法院或有权机关下发强制执行文书,即行政机关、拆迁公司或建设单位或村委会组织把房子给拆迁了。
对于非法拆迁行为,相关法律也明文要求禁止,并有相应的处罚条例。但即使是这样,非法拆迁给被征收人造成的损失也是无可挽回的。即使对相应人员有处罚,也弥补不了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损失。
因此,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可能保住自己的房屋不被非法拆迁,寻求警察的帮助是必要的,且一定要早请专业拆迁律师介入案件。
四、偷拆、误拆
从本质上来说,偷拆、误拆也是非法拆迁的一种具体形式。只是在实践中,偷拆、误拆相对于征收方来说,比起直接非法拆迁,其责任稍微要轻一些。但对被征收人来说,依然是重大的财产利益伤害。
误拆的话,一些地方责任人员是会承认其错误的。这对被征收人稍微要好一些,至少能找到责任的承担主体。
而偷拆,就是完全找不到责任的承担者,被征收人此时的损失除了房子本身的利益,还有征收拆迁的补偿利益。
因此,还是那句话,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可能保住自己房屋。如果实在是没保住,相应的录音录像等证据也一定要保存完全,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五、先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再以拆违的方式拆迁
“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拆迁中最为常见的房屋拆除方式。以拆违代拆迁,一能节约补偿成本,二能提高拆迁效率,是征收方最喜欢用的招数,却也是对被征收人权益损害最大的房屋拆迁方式。
而这里的关键点在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如果能确定被征收人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那后期维权才能取得最大的主动权,也才能争取到应有的补偿利益。但确定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涉及全面的法律知识系统,也涉及大量的拆迁实践经验积累。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