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马丽芬、毕文芳律师代理的刘某不服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责令改正行为一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做出(2017)京0105行初539号行政判决书,撤销朝阳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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