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征地拆迁,有的人会因为征地拆迁补偿而使生活富裕起来,但大部分被征地农民却会因征地拆迁失屋失地,补偿款被村委会克扣、截留,甚至不发,农民权益遭到巨大损害。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征地的农民朋友应该知道关于征地补偿的这些情况:
一、部分补偿款要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上
根据法律规定,对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该有相应的征地补偿款项。通常,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要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而就算是村集体要分配土地补助费,这部分费用也必须分配在村集体的公共利益上。比如修建学校、修建公共设施等。
但根据在明拆迁律师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发现,在实践中,对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上,存在着分配比例不合理、使用不公开、账务处理不规范甚至贪污、挪用、挥霍等问题。而一旦出现这些问题,相应的支付到农户手上的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助费便会缩减,由此而引发了不少纠纷。
二、土地补偿费应该怎么分
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也就是村集体拥有对土地补偿费的处分权利。
为了限制村集体的滥权,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规定在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也就是说:对于土地补偿费怎么分,农民确权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的补偿费由村民开会决定。
三、土地补偿费还能分给农民吗?
其实,实践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占比最大的还是土地补偿费。也就是说,除开土地补偿费,农民能拿到手的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助还是很少的。那农民能拿到土地补助费吗?
法律有规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
这是说如果村集体要开办有利于村民的公益设施,这部分资金可以从土地补偿费里抽取。如果没有村集体公益建设的需要,土地补偿款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但分配原则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四、征地补偿款想多拿点有“办法”吗?
在明拆迁律师告诉您:所谓的“办法”,其实是利用青苗补偿费的计算方法。青苗补偿费的计算跟土地的产值和地上附属物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你在地里投资建设的附属物越昂贵、每年产出的经济效益越高,征地时的补偿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