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杨念平律师和燕晓静律师代理的贾某复议撤销太和县城管局所做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一案,经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复议审查,作出阜城管复决字02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太和县城管局作出的太城管(规划)限拆【2017】47号《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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