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日照市秦女士等三人诉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违法、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7年9月19日作出了(2017)鲁11行初4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征收石臼街道怡海社区房屋的决定》程序违法、确认被告日照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8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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