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拆迁,就不得不聊到钱的问题。拆迁补偿款对于农村老百姓今后的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究竟能不能通过拆迁改善被拆迁人后半辈子的生活质量,就全看这笔补偿款能不能算得明白了。那么村委会批准拆迁后有补偿吗?拆迁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一、农村拆迁补偿内容
1、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2、房屋价值的补偿
在农村,大多数房屋都是自建房,只要符合有关规定,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家所需建造房屋。因此,评估环节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专业的评估机构在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实地勘察后,根据房屋的面积、位置、市场价、建造材料、结构、朝向、用途等确定房屋的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征收方根据这份评估报告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3、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青苗补偿
被拆迁人在院落内修建的狗窝、栅栏、水井、水槽、旱厕等属于地上附着物,耕地上正处于生长期并且不可收获的农作物叫做青苗,不同品种和成熟度的青苗补偿是不一样的。
5、搬迁费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6、其他补偿
比如失地保险、社会保障、奖励性补偿等。
二、这四类房屋拆除很有可能会没有补偿
1、农村村民在建房之前是需要经过正规审批的,并不是老百姓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如果村民在获得审批之前就开始建造房屋,那么就是违法的,很可能被认定成违建。
2、擅自更改土地性质,在耕地上建房子是绝对违法的,即便这块耕地荒废已久也是不可以的。
3、年久失修、结构不稳、位置不当的危房都属于违建,这类房屋很有可能会被要求自行拆除。
4、我国规定了宅基地上一户一宅的制度,所以村民一块宅基地上建造多个住宅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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