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比如强拆、补偿低、程序违法、评估过程有猫腻、征收主体不合法等,有些可能被拆迁人和征收方自行协商就可以轻松解决,但是大多数都是需要专业的拆迁律师出面协商或者帮助被拆迁人提起诉讼的。一家好的打房屋拆迁纠纷官司的公司能够帮助被拆迁人提升对法律的认识,让被拆迁人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权。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比较好的打房屋拆迁官司的公司。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作为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市场的领军者,在明所不仅在行政听证、复议和诉讼等法律争议解决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条款磋商到协议执行的全链条法律服务。
在明所擅长的业务领域涵盖国有土地上不动产征收、集体土地征收、企业厂房拆迁、土地使用权争议等。围绕上述业务领域的争议解决,在明律师团队还拥有具备民商事争议、家事纠纷、刑事辩护等多方面复合法律经验的菁英律师,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法律需求。
在明所汇聚了来自法院、行政机关的权威法律人士,毕业于双一流高校并长期从事征地拆迁业务的资深律师构成了在明所强大的律师队伍。百余位律师借助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诊断客户的法律问题,并为客户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流程。
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潘某诉称,潘绍烈故居具有200余年的历史,在2005年就被列入莱芜文物名录。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对潘绍烈故居作为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登记,列入《山东省不可移动文物目录》,2016年10 月19日原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公布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将其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确定了具体保护的范围。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0年2月22日作出了《关于对潘立颢申请潘绍烈故居为文保单位的认定》认为该建筑为新建仿古建筑,不具有文物价值,不予认定文物。
案件结果:
撤销被告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0年2月22日作出的《关于对潘立颢申请潘绍烈故居为文保单位的认定》。
专业解读:
潘绍烈故居已经被省级文物保护机关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被区政府列入文物保护单位。被告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0年2月22日作出《关于对潘立颢申请潘绍烈故居为文保单位的认定》,认为该建筑为新建仿古建筑,不具有文物价值,不予认定文物。被告的行政行为明显超越职权,违反了相关法律,依法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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