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拆迁项目开始后,有些出租方在签订协议时已经约定好权利义务关系,要求承租方按照合同要求遇到拆迁项目解除合同直接搬离。而有的出租方在签合同时没有约定好权利义务关系,但为了能够多获得一些补偿,直接告知承租人协议解除,房屋不再继续出租,要求限期搬出。也有的时候承租户会直接收到拆迁办的文件,要求限期交房,而后才知道出租方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自己跟出租方再也联系不上,与拆迁办协商补偿,拆迁办通知出租方已经领取补偿不再与租户进行协议。很多承租人遇到以上情况,很可能会不知所措,那我们来举例几种维权措施:
1、保存承租的证据
承租方不仅要保留承租合同和发票,还要留存与房主日常使用的收据、转账记录、通话记录、装修花费凭证、经常使用的名片的经营地址,营业执照等等。这样是为了证明有实际的承租关系存在,有权利要求停产停业损失等经营性损失补偿。
2、拆迁项目开始时申明自身权利
承租人应该时刻关注当地的拆迁信息,如果拆迁项目开始,承租人可以向拆迁主管部门,通过书面方式申明自己在拆迁中有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装修方面补偿的权利,如果已经申明权利以后拆迁办依然将补偿给予他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3、及时找专业律师介入
如果补偿自己能谈的很好,其实没有必要律师介入,如果已经给到了合理补偿我们也没有必要一定要律师介入,但找律师并不是为了吓唬吓唬对方,拆迁谈判补偿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事情,承租人如果自己没有办法争取到合理补偿,建议可以请专业律师介入维权,因为承租人在房主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的遇到拆迁时的补偿条款,会造成承租人的经济损失,律师可以通过法律法规来帮助承租人争取应得的补偿。
以上是租房的商户在拆迁时,被直接解除合同的应对措施,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