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启动房屋拆迁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拿到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拿到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拆迁补偿相关费用的预算结果向财政部门发函,要求财政部门出具征收补偿专项资金足额到位的证明。房屋征收部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征收申请及材料后进行审查,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并确定房屋拆迁范围。
其次,人民政府审查后确定房屋拆迁范围,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确定房屋拆迁范围的公告,确定房屋拆迁的四至范围。为了防止有人临时加建扩建房屋的违法行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不超过一年,通知内容大体与公告一致。
还是,需要确认房屋拆迁主体。主要分为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是指由市、县级政府确定,依法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机构。由于房屋拆迁的具体工程量太大,房屋征收部门无法独自完成,需要把这种具体的事情交给具体实施单位来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有权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的征收补偿工作,对其监督,并为其承担法律后果。所以,一般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会签订房屋征收委托协议,委托当地的街道办或者拆迁公司来作为实施单位,从事具体的房屋拆迁工作。
最后,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房屋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租赁等情况进行摸底,并查阅房屋权属登记资料。房屋征收部门需要汇总房屋、土地调查摸底情况,将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下面了解一下房屋拆迁的具体流程:
1、调查核实。拆迁方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后,应先到派出所、房管所抄录土地范围内的人口、房地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上门核实。
2、作出征收决定。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房屋的决定。
3、发出征收公告。征收决定一经作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以公告或者其他形式公布拆迁主体、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同时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4、房屋评估。被拆迁人选择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测量、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
5、签订补偿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区关于安置和补偿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协议应明确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
6、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房屋拆迁实施部门应当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拆除腾空的房屋。
以上是需要记住的房屋拆迁的具体流程的介绍,相关搜索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变化?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