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部分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实现征收目的,会违反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征收原则,以暴力手段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或是未经村民同意直接将集体土地上附着物强制财产,导致被征收人许多物品毁损,丢失,给被征收人造成重大的损失。
房屋强拆的发生往往会有一个过程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不注意,那一般情况下就会觉得会被突然强拆,因此,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对征地拆迁中的一些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的可能避免强拆。那么了解一下集体土地上房屋会被强拆的原因:
1、拒绝签订补偿协议
当许被征收人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时,或是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谈判时,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于是便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一味地抗拒拖延时间,等着征收方自己能主动提高补偿。
虽然,在补偿不合理的时候拒绝签订补偿协议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拒绝签订补偿协议,且多次与征收方谈判后,仍觉得补偿不合理,仍然没有签订补偿协议,那么此时就需要提高警惕了,因为如果一直拒绝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没有及时地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征收方此时可能就会为了尽快完成征迁工作,趁被征收人不在家,有可能会强制拆除房屋,来实现征收目的。
2、忽略补偿决定书
征收方想要合规的强拆房屋,需要先会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安置决定,要求被征收人按照补偿决定中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并领取拆迁补偿款,从而完成征收。
从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开始,那么就意味着该补偿决定已经对自己的权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同时也意味着房屋随时有可能会被征收方强制拆除,所以,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能够对这一份文件引起重视,因为这一份文件是特别重要的,当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时,那么可以在60天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被征收人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要是置之不理,那么房屋就可能面临强拆,此时想要再阻止强拆行为,那就比较困难了。所以,为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对补偿决定重视起来。
3、已签协议但未搬迁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征收人已经与征收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是因拆迁补偿一直没有给到位,所以就一直没有搬迁。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征收人也会以已经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为由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甚至直接强拆被征收人房屋。
以上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可能会被强拆的原因,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