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村民居住的城镇户口,在遇到农村房屋拆迁时,都会通过村民自治的形式排除“户口已迁出人员”的征收分配权利,且在现实生活中确有很多“户口已迁出人员”没有享受到拆迁待遇。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对于已经迁出户口的城镇户口而言,需要自己主张各方面的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户口迁出了,当事人依旧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居民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一定要尽力保证老家的房屋不会因为年久失修而坍塌,虽然不能进行翻建,但是可以修缮,只要房屋不灭失,基本不会被村集体收回。
所以,城镇居民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如果子女是城镇户口,农村的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可以和村集体成员获得同等补偿款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所有权是归产权人所有的,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户口在哪里,子女都是有权继承;另外一种是对宅基地上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并不属于遗产部分,所以不能继承,宅基地的补偿一般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然后再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
由以上情况所得,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分两种:
1、宅基地的补偿
针对宅基地的补偿归村集体,村集体再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宅基地补偿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货币补偿,另外一种是置换补偿,也可另行审批宅基地。
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宅基地上的房屋通常来讲就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是不区分户口的,无论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只要是房屋实际产权人或合法继承人,都可以享受到房屋的拆迁补偿款。
以上是城镇户口在农村房屋拆迁时的主张补偿问题的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