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是各地政府比较关注的重大利民项目,但是现在提到城中村拆迁一些居民还是比较抵触的,因为有些地区为了能尽快完成城中村拆迁项目,会采取一些违法行为,损坏了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合法的城中村拆迁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必须符合公共利益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中村拆迁中涉及房屋征收的,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同时各项建设活动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拟定补偿方案
城中村拆迁中房屋征收部门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公布。其中需要注意,征求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30日,且市、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进行的修改情况。所以,如果被拆迁人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发表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市、县人民政府还要对社会稳定风险作出预期评估,因为城中村拆迁涉及的被拆迁人较多,风险评估报告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要作出征收决定。
四、拆迁补偿费用
城中村拆迁需要确立“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因此,在征收补偿决定作出之前,征收拆迁费用应当足额到位,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集体土地之上的城中村拆迁,还涉及征地手续,要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五、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城中村拆迁项目中,市、县级人民政府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里必须要载明被拆迁人的维权渠道,如果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及时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其中要注意期限,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六十天,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
六、签订补偿协议
在征收决定作出后,被拆迁人和拆迁方要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需要注意的是,补偿数额的确定可以通过房屋评估来完成,当然,评估机构的选定也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评估报告不具有最终效力,是确定补偿数额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拆迁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拆迁方会作出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可以针对补偿决定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维权。
以上是城中村拆迁的合法流程和注意事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