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张叶律师代理的许女士等4人不服仁怀市人民政府未对其提交的《履行安置职责申请》作出答复向遵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经遵义市人民政府审理,作出遵府行复(2022)22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仁怀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对许女士等4人的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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