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作出征收决定时,要制订征收补偿方案,交给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查,通过后进行公告。另外根据法律法规,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要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不被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很多时候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并没有认真的审查整个协议内容,导致协议中存在补偿不明确,进而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一定要知道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应该审查哪些内容。
首先,补偿安置协议应该由房屋拆迁部门、被拆迁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第一步我们需要审查的是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因为如果协议对方不是合法的拆迁主体,那么签订的协议就是不合法的,被拆迁人极有可能会面临补偿安置事项无法履行的风险。
一般而言,补偿协议中应该要有拆迁方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等信息,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被拆迁人千万不要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就随便签了字,因为一旦跟我们签订协议的主体不合法,或是没有偿付能力,那么我们的合法权益就有很大的可能受到损害,且维权的难度也会大幅上升。
其次,第二步需要审查的是补偿协议的违约条款,因为有些时候拆迁方人员为了了却后顾之忧,避免承担违约责任,会故意在拟定协议时将违约责任条款说得特别模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后期拆迁方不履行或不合理履行自己的补偿和安置义务,双方就会出现争议,而协议中又未能明确对方的违约责任,那么拆迁方就可以推脱责任,导致被拆迁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
因此,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是不能忽视的,补偿协议除了应该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偿期限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明确双方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最后,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如果发现补偿协议中没有约定的相关条款,或者协议内容模糊不清的,一定要及时做出应对,千万不能随意在协议上签字。
以上是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审查要素,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