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着评估比较低的评估报告,称这是最终补偿唯一的标准。
房屋评估是征收拆迁的重要程序之一,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补偿金额的确定,评估机构应独立、客观地开展评估工作,做出能够反映市场的公平评价结果。然而,在实践中,评估机构往往由拆迁方领导,导致评估报告缺乏公平性。许多拆迁方采取不合理的评估报告,与被拆迁人讨论赔偿问题,声称这是专业权威评估机构的结果,这是最终赔偿,或者是根据这样的评估报告作出赔偿决定。一些被拆迁人什么都不懂,有时只能被动接受。
二、您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同意我们的赔偿条件,早签可以拿部分赔偿,要不一分钱也没有。
这是常见的以违促拆手段,只是恐吓被拆迁人签字而已,被拆迁人不应该相信这一说法,听到房子是违章建筑就被吓到,自己的房子确实没有文件,只能被动接受,怕拿不到任何补偿。在实践中,并不排除有些房屋确实没有产权证,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历史原因、行政管理等原因,许多房屋证件不完整。然而,无证并不是判断是否是违建唯一标准,而是综合各种因素,不可能一刀切并所有的无证房屋都没有赔偿。
三、拆迁政策与文件规定只能给予这么多补偿,是不能改变的。
在拆迁谈判时,一些拆迁人员经常提到政策和文件,当被拆迁人提出自己诉求时,拆迁方工作人员往往会以“政策不允许”来进行搪塞,对于拆迁方只谈政策,试着用所谓的"政策",用所谓的"红头文件"来压制被拆迁人这种做法,一定要记住任何形式的文件都不能超越法律法规,在为公众利益而实施的具体征收项目中,为了促进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地方政府将制定类似"安置补偿方案"的政策,但只有在符合上级法律和行政法规定的情况下才是合法的。
所以,拆迁方经常强调拆迁的强制性和政府的公权力,并利用威胁恐吓的言语进行协商补偿,这一切都是为了击败被拆迁人的心理防线。被拆迁人必须牢记,如果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就不要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是拆迁中拆迁方的一些恐吓言语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