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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是和政府签,还是和开发商签?

摘要:政府征收土地进行拆迁,如果是商业项目,最后土地是开发商进行开发使用,很多人都想和开发商直接谈补偿,这样是合法的吗?
拆迁补偿协议是和政府签,还是和开发商签?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被拆迁人都想直接和开发商谈补偿,觉得开发商给的补偿多。这样是不合法的。因为征地拆迁都必须是政府主导的,开发商是禁止介入的。作为拆迁户,你只能与政府拆迁部门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直接和开发商签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开发商想要使用土地需要走招拍挂的流程,依法获取土地使用权之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而征收必须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征收,并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符合净地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招拍挂。

  但在实际拆迁项目中,还有开发商和被拆迁人直接签协议的情况,这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是有很大风险的。与开发商签订补偿协议属于协议拆迁,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一旦开发商破产了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那被拆迁人基本就没有救济途径了,现在这种开发商补偿履行协议的情形也时有发生。被拆迁人想要解决问题就去法院起诉,这属于民事诉讼,就算胜诉但因为开发商资金链出了问题,补偿款也不好要回。因此,遇到拆迁还是和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协议。

  以上是房屋拆迁时和政府部门或者开发商签字时的注意事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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