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是针对违建出具的文书,现在比较常见的,比如在农村私自占用农田建房或者没有审批自建房,则会通知房屋被航拍是属于违建,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
限期拆除通知中会要求个人自行拆除,被拆迁人千万不要盲目的拆除。
另一种情况是拆迁中,被拆迁人和拆迁人达不成协议时,拆迁方为了加快进度,可能会告知被拆迁人房屋是违法建筑,然后对被拆迁人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或是决定书,让被征收人尽快签协议搬迁。如果拆迁方未经过任何的法律程序就私自认定被拆迁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的,那么被拆迁人可以拒收限期拆除通知,因为违建的认定必须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才能认定。
那么被拆迁人已经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后,应该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1、作出决定的机关是否具有执法主体资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做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的主体机关只能有两类。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由规划部门出具,若违法建筑位于乡村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所以说村委会或者拆迁办私自下达的限期拆除通知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作出通知书的内容是否合法
行政机关出具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所以有的限期拆除文书非常简单,如果关键的相关信息都缺失的话,是不能够成立的
3、检查违建房屋位置是否属实
针对违建房屋的确定,是否准确具体如果所作文书,与建筑物体的位置、名称实际不符或不够具体明确,也会被依法撤销重作。
因此收到限期拆除通知后,被拆迁人千万要保持冷静,不要认为自己不看或者不了解情况就代表不生效,一定要查看通知书内容,查看通知书的期限以及救济方法,不要错过了维权期限,一定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才能保全自己的财产。
以上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时的应对措施,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