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总有拆迁方这样对被拆迁人这样讲:“补偿标准都是根据拆迁政策规定好的,都是这样补的”,听到这样的话,被拆迁人常常就没有办法了,觉得政策规定就是这样,只能拿这么多,从而得到了不合理的补偿。
其实,拆迁方经常说的政策就是这样是不对的,因为并不存在哪条规定说只能补这么多。同时,我国关于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是: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接下来就带大家看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都有哪些?
1、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一)土地补偿费;
(二)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三)周转补偿费;
(四)奖励性补偿费;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可以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应当参考周围房屋市价并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评估确定,同时,评估机构应当由双方确定。
如果被拆迁人对房屋估价有异议,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补偿选择方面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了货币补偿,就只要按需要补偿的项目给予合理的补偿即可;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了房屋产权置换,拆迁方应当提供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并且要和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来补齐用于产权置换房屋的差价。
有一种情况是旧城区改造的被拆迁人选择了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如果是旧城改造需要拆迁个人住宅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置换,有关部门也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从以上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对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拆迁政策规定,所以也并不存在什么“大家都是这样”这一说法。最终的金额都是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和房屋价值评估来确定补偿金额的,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金额满意,就可以签订协议搬离房屋;如果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可以找到律师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拆迁的最新政策的有关内容,拆迁补偿要合理合法,如果您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想要了解维权方法,可以在网站中向律师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