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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济阳区孙耿街道李家屯村、孙耿街道办事处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0号

摘要: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济阳区孙耿街道李家屯村、孙耿街道办事处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20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济征预公告〔2022〕20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孙耿街道七村整合安置区租赁住房A-1地块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四”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G104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以北,迎宾大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孙耿街道李家屯村、孙耿街道办事处。

  用途:住宅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李家屯村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登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承包户经营权人及其他权利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清点确认和登记,对清点确认和登记有异议的应在清点确认登记之日起10天内,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提出申请复核,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复核。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济南市孙耿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玉喜; 联系电话:66604052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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