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民政府拟 征 收 土 地 公 告平拟征公告〔2022〕1 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平度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 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李园街道储备地项目建设,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平度市 2021 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政土字〔2021〕431 号)范围内,符合土地征收有关规定。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范围:李园街道天津路以北、郑州路以西、兰州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里半庄村。 用途: 居住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1 个区片,一级区片补偿 105 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26 号)规定执行。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 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由平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 记。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 平度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 10 个工作日,
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2 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瑞支 ,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