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0日,最高法院公布了新的《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新行赔解释),并同时发布了九起典型案例,新《行赔解释》就行政赔偿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均进行了规定。
如果行政行为未被确认违法,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行政赔偿吗?
如果前述行政行为未被确认违法,当事人可以直接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此时法院将视为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之诉。这一修改,改变了旧的行赔解释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单独就行政赔偿提起诉讼,此时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才能确保法院能够进行受理。两个前提条件分别是该具体行政行为已经被确认违法,且行政机关已先行处理。
这一规定,在实务操作中,常见的情形就是当事人的房屋被强制拆除,此时往往会起诉请求确认强拆违法,然后再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申请,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或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答复的,可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当然如果前述行政行为已经被确认违法,此时当事人若起诉,仍需满足“行政机关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的前提条件,这一点与旧行赔解释规定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