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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拆迁户签字没有拆迁方盖章的合同,拆迁方赖账,怎么办?

摘要:被拆迁人在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取证,在对方赖账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协议的存在。此外,如果拆迁户已经履行了合同即便对方没有盖章,合同也已经生效了。这时,被拆迁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拆迁户签字没有拆迁方盖章的合同,拆迁方赖账,怎么办?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一般是判断合同成立及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所以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只有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才生效。如果一方没有签字或者没有盖章,合同就没有成立。

  那么,在拆迁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吗?

  在拆迁中,很多人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拆迁户单方签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方以盖章为由拿走协议,然后协议迟迟没有返还回来,而且拆迁方也迟迟不予履行合同,既不支付补偿款,也不交付安置房。遇到这样的情况,被拆迁人该怎么办呢?

  最近,律师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周先生的父亲与拆迁方签订了两份拆迁协议,其中一份是以周先生的名义签的,另一份是以周先生父亲的名义签的。签完之后,周先生的父亲将房屋交给了拆迁方,后来到了该履行协议的时候,拆迁方只给周先生父亲进行了安置补偿,却对周先生的合同一直没有履行,就像从来没有签过这份协议一样。

  对此,周先生问拆迁方为何不履行合同,但拆迁方却说已经履行了协议。

  实际上,拆迁方的行为是张冠李戴,他们履行的是周先生父亲的协议,其实对周先生的协议一直没有履行。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周先生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袁曼曼律师。

  袁律师认为,这个案件的问题点有两个,第一这份协议是否存在?如何证明这份协议的存在?第二如果这份协议存在,在拆迁方没有盖章的情况下,这份协议是否生效?

  首先,要解决第一个问题是如何证明协议的存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袁曼曼律师向村委会申请了村务公开,村委会不予理会,随后袁律师又向相关部门申请了督促公开,政府部门仍然不予理会。种种迹象看来,对方是打算赖账了,他们以为只要我们手里没有协议就可以不履行了,就可以赖账了。

  对此,袁律师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村委会履行协议。随后,问题又来了,如何证明协议存在?

  幸运的是周先生在签订协议时留了个心眼儿,将协议的照片拍了下来,这样就能证明协议的存在了。所以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签完协议对方要将协议拿走盖章的情况下,一定要拍照留取证据。

  解决了第一个问题,再来看看第二个问题——拆迁方没有盖章的合同生效了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才能成立。征收方经常以此为由进行辩解,认为协议没盖章就没有生效,就可以不履行。真的是这样吗?其实民法典对这个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是一方履行了协议,对方接受了,即使没有盖章确认,协议仍然是成立且生效的。袁律师也正是依据民法典的这个规定,去给周先生争取合法权益。

  当然,在解决完这两个问题之后,还存在其他的更复杂的问题,是不是符合拆迁政策?是不是符合一户一宅?是不是违法自愿原则?存不存在欺诈胁迫等问题都需要律师一一解决。因此,拆迁合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拆迁中,千万别听拆迁方瞎忽悠,被拆迁人在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取证,在对方赖账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协议的存在。此外,如果拆迁户已经履行了合同即便对方没有盖章,合同也已经生效了。这时,被拆迁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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