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0)最高法行再15号《行政裁定书》
案由:行政复议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撤销行政裁定案
审结日期:2020年3月30日
案情简介:
邰某的房屋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某村,2017年该村被纳入某项目征收范围。邰某认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所确定的补偿标准存在诸多不合法、不合理之处,难以保证原有的生活水平,故针对该补偿安置方案,邰某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后邰某对复议决定不服,又针对复议决定和方案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以《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案件结果:
邰某针对已经生效的一审、二审裁定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最高院认为原一审、二审法院法律适用错误,该方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裁定撤销原一审、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定,指令原一审法院审理本案。
专业解读: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立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将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补偿结果,而其是否可诉,能否申请协调、裁决或者复议,均需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审慎操作。大家切勿随意放弃本属于自己的权利救济渠道,最高法的这一再审裁判也给了大家十足的勇气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