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有这样的一个例子,那就是我有一个朋友,他的父亲去世一年之后,他们住了将近40年的房子,要进行拆迁,但是这个要拆迁的房子房本上写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如今父亲去世之后,房产证也找不到了,朋友询问了很多地方,都没有给出合理的答案,像我朋友这种情况,手上没有任何的证书,拆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其实根据《民法典》中的继承法,在拆迁之前,可以拿着宅基地审批材料、房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测绘材料去办理一个不动产产权证,如果说我朋友的父亲把这些材料证明都留下来的话,就可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了,可是如果没有这些材料或是材料不全的话,那么则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