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对2021年的工作做了总结,提及了一些事关征收、拆迁的工作成绩和事项。那么,我们能从住建部的相关会议总结中读出哪些内容?对2022年的征拆老百姓又该持一个怎样的预期呢?本文,在明律师就从这次会议入手帮大家做一番解析。
【要点一: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
“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会议中针对棚户区改造的这一表述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仍然客观存在,并未彻底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所取代;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总量、规模相较于巅峰期确实有明显的下降。
自2008年起,我国棚户区改造项目总量基本维持在年均200万套左右,至2016年前后一度高达600万套。棚改、旧城改造拆迁应当说是疫情前拆迁领域的绝对热词,也是无数被拆迁人企盼改善居住条件的最大希望。
但随着疫情的袭来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上位,以“大拆大建”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棚户区改造逐渐光芒不再。以外科手术式的“微改造”为最大特征的城市更新项目几乎粉碎了部分群众拆旧建新住进新房的梦想。
针对当下的新形势,在明律师在此谨慎地提示“盼棚改”的朋友以下两点:
1. 要加强对所在省、市地方性规定、政策的了解。同为拥有几十年房龄的“老旧房屋”,有的只能修修补补,有的却有望拆旧建新,不同的房屋对应的是不同的政策。
等着盼着棚改的老住户们要加强对地方政策的认知,通过与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产权单位等多方的协商沟通弄清所居住房屋的客观现状,再对照相应政策看看是否有拆旧建新的可能性。如果有,就要朝着这个目标去团结民意,争取早日获得资金支持;如果确实没有,也要理性客观地接受现实,“退而求其次”。
2. 一旦棚改征收项目启动,要在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尽力将律师介入的时间向前提。因为只有这样,才有望在项目启动初期撼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争取到召开听证会促使其修改完善的机会。越往后面拖,已签约的户数越多,争取提升补偿的可能性也就可能越低。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或许是2022年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应有的态度。
【要点二:稳妥实施城市更新,防止在城市更新中大拆大建】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6万个,惠及居民965万户”……防止在城市更新中大拆大建。
老旧小区改造的户数上去了,棚户区改造的户数自然会下来,这二者是“二选一”的关系,一个不拆房一个拆房,不能在一个项目上共存。
而“防止大拆大建”的表述更是对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展方式进行了严格限定,以加固修缮、老楼加装电梯和替换水、电、气、热管道管线为主要内容的“微改造”显然将在一定程度上占据主导地位。
不过,在明律师不建议大家对2022年的形势过于悲观。原因就在于棚户区改造并非唯一的征收拆迁性质项目,因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引起征收拆迁的可能性仍然是大把大把存在的。
客观的情况是,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冲击,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各种不利预期也开始冒头。在这种以“内循环”为主的状态下,城市轨道交通、高铁、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显然是大有可为的。
而这样的项目势必会带来征收拆迁,或者各种由乡镇街道发起的“协议置换”“协议收购”等名义的拆迁项目。
换言之,2022年或许不会出现过往意义上的“大拆大建”,但各种零敲碎打的“小拆小建”是不会断的。
何况,仅自2021年年底至今,在明律师就已经敏锐地捕捉到一些地区重启大规模征拆的讯息,到处都是征地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又在一些地方成为常态。
拆迁数量、规模的大小多少是个重大的政策问题,老百姓没必要“掉书袋”,揪着某个部门的某些字眼去细琢磨。
只要征收拆迁降临到你的头上了,那就是百分之百的大事情,总量多了少了的,此刻就与你无关了。
总归大家要牢记一点: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依法争取更加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这句话的重点,一在“尽早”,二在“依法争取”。躺平下来,注定什么也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