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们接到了这样一个咨询电话:我们家的工厂被拆迁了,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这部分怎么衡量呢?为解答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的问题,小编特意整理了这部分资料,希望对您的疑虑有所帮助。
房屋征收补偿活动中停工暂停营业损害的赔偿的一般有下列几种:
(1)机器设备、仪器设备、生产制造制成品、半成品加工或产品的拆迁装卸费;
(2)机器设备、仪器设备、拆迁全过程中出现破坏的成本及重装调节的花费;
(3)生产制造制成品、半成品加工或产品拆迁全过程中出现破坏的花费;
(4)停工暂停营业期内员工(包含离、退工作人员)薪水、福利费用、各种各样商业保险等社会发展股票基金;
(5)公司因征缴破产倒闭、散伙后员工的安置花费、经济补偿;
(6)为特殊运营自然环境而设的装饰品的损毁毁坏的花费;
(7)生产制造、运营证件的再次申请办理或变动的花费;
(8)因消除房产租赁关联而造成的租金损害及毁约赔偿费或安置房子承租方的花费。
以上财产损失和花费不一定与此同时产生,因而在实际的赔偿个案中,理应根据其实际损害新项目、损害问题给予明确赔偿范畴。针对停产停业损失拆迁部门应先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补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