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在后台的问题中,看到有朋友对于拆迁的人头费很疑惑,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在法律上,其实是没有拆迁人头费这一补偿项目。这只是老百姓的一种通俗叫法,实际是指“安置补偿”,这是对于失地人以后长远生活保障的补偿,因为这个补偿往往是按照人口兑现,所以通俗的说法叫人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通过上述具体的介绍之后,相信大家对于拆迁人头费是什么意思已经了解了,设计到拆迁征地的问题时,大家一定慎重,很多人辛劳一生,最值钱的资产就是目前居住的房子,房屋拆迁切实关系到每一个家庭后期的生活质量。在明律师事务所真诚祝福每一位拆迁户都能拿到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