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辛店街道水资源棚户区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通知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拟公开选定辛店街道水资源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评估机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被征收房屋:牛山路以南、鲁化花园北区以北、康平街以西、二化三区以东,以上区域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共涉及38户,房屋建筑面积约10387㎡,占地19.12亩。其中住宅楼2栋36户,房屋建筑面积约2891㎡;非住宅单位2个,房屋建筑面积约7496㎡。
(二)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为待建期房有配套的地下储藏室、地下停车位。房屋的套数、建筑面积、设计平面图、户型图等有关参数详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源地点位于征收范围内。
二、评估的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及配套储藏室的价值(含房屋占用范围内国有土地的价值)。
(二)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的价值。
(三)产权调换房屋以幢为单位每层(楼层)单价。
(四)产权调换房屋配套储藏室的单价。
三、评估期限
从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之日至出具评估报告,需在15日内完成。其中包含公示初步评估结果7日。
四、选定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6日;报名地点:临淄区晏婴路179号,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0室。
(二)报名工作结束后,我单位将从审查合格的评估机构中原则推荐三家作为候选评估机构。不足三家(含)时,全部作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候选评估机构;超过三家时,由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联合进行审查推荐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三家评估机构,作为候选评估机构。
(三)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从候选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1家评估机构;
(四)被征收人未能协商选定出评估机构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投票或者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从候选评估机构中选定1家评估机构。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指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能够满足本项目评估需求。
六、提报资料
(一)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报名表;
(二)单位简介;
(三)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指派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五)评估承诺书;
(六)近三年从事房屋评估的业绩情况。
上述报名资料要求编制目录,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名称“辛店街道水资源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资料”,注明报名单位和报名时间。
七、评估费用收取标准:
评估费用收取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的标准,按上述收费标准的 70% 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科
联系人: 牛瑞鑫 联系电话:0533-7181332
联系地址: 临淄区晏婴路179号
附:水资源评估机构报名通知2021.12.2.doc
淄博市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