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槌的敲响,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占军一句掷地有声的“现在开庭!”,拉开了庭审的序幕,12月3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某村村组长邹某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建超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邹某民利用担任某村委委员、二组组长便利,组织王某珍、张甲伟、刘某命、王某成、张乙伟、刘某法、张某设、吕某俊等,在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以阻拦施工、强行拆迁等多种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长期以来,相互纠集、彼此呼应,形成了以邹某民为首要分子,以王某珍、张甲伟、刘某命、王某成、张乙伟、刘某法为重要成员,以张某设、吕某俊为一般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渑池县城关镇某村,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谋取了大量的非法利益,给政府、开发商及某村其他村民造成了严重损失,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19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还充分听取了被告人辩解及最后陈述。
整个庭审过程组织周密、庄重严谨、程序严格、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高效连贯、秩序井然。当天庭审持续了11个小时,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多、案情复杂,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法庭于11月29日已对该案专门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展示等程序性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承办法官于12月1日上午,又就本案是否存在保护伞、关系网及涉案财产的查明、处置等重点问题,利用周末时间同合议庭成员加班讨论,进一步梳理、研判,以争取庭审后及时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县扫黑办、城关镇政府及城关镇某村群众代表等共计100余人,到庭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