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等规定,征收商业用房的,应当依法进行补偿,具体包含以下几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价值的补充中还包含附着物价值的补偿,如对于装饰、装修物等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如生产设备的拆卸、包装和运输,临时租用存放物品场地所产生的费用,员工的遣散费等费用支出需要征收方依法进行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其实就是利润损失,是指因征收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产生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一般结合企业利润、支出和因征收导致的额外支出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4、根据拆迁政策被拆迁人应当享受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应当一视同仁地享受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