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长桥街道379街坊13丘李家宅地块依据原上海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局沪规建地(85)第164号文批准征地,现将拟定的《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涉及房屋补偿户数和建筑面积:
1、四至范围为:东至长桥街道379街坊16/2丘,南至长桥街道379街坊16/1丘,西至龙吴路,北至长桥街道379街坊12/1丘;
二、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
1、徐汇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征地范围“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4800 元(人民币,下同)。
2、徐汇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征地范围“价格补贴”系数为:30%。
三、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方案
(一)居住房屋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 );
2、产权调换( √ );
(二)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1、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的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
(三)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坐落及价格:
1、货币申购
(1)馨宁公寓“动迁安置房”,均价每平方米17500元(申购,一房一价);
(2)盛华景苑“动迁安置房”,均价每平方米10000元(申购,一房一价);
(3)城林雅苑“动迁安置房”,均价每平方米13800元(申购,一房一价);
(4)旗忠村“动迁安置房”,均价每平方米9500元(申购,一房一价);
(5)青浦崧涟二路66弄“动迁安置房”,均价每平方米11500元(申购,一房一价);
2、产权调换
(1)夏朵小城,按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一房一价;
(2)其他零星房源,房价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为准,另行公示;
(四)居住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补偿费用:
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等及其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本基地征地房屋补偿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告知。
(六)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期限
自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批准签约启动之日起30日为房屋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七)房屋补偿评估单位
房屋补偿评估单位为:上海联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八)房屋补偿实施单位
房屋补偿委托实施单位:上海市徐汇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被征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1 年 10 月 28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李家宅地块征地房屋补偿接待处。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徐汇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请于 2021 年 10 月 11日前按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李家宅地块征地房屋补偿接待处。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五、《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在征求意见并报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规划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杜延瑾 联系地址:李家宅地块征地房屋补偿接待处(龙吴路1800号和1900号中间)
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