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张琨律师代理的南京市六合区戴先生等四人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经开庭审理,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作出(2017)苏8602行初7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个工作日内就原告2016年11月20日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回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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